“三关”严管干部因私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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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市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严格把关,最近,有2名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未予审批通过,这是我市规范审批程序、从严审批管理的具体体现。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我市在审批管理过程中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事由审查关。对领导干部因私申请出国(境)实行从严控制,除符合国家规定的探亲、确需到国外治疗重急疾病、利用节假日自费旅游等原因可酌情批准外,其他事由不予批准。二是审批程序关。因私出国申请事项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初审、主管部门复审、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分管领导意见等环节,再按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随意简化、变通、违背审批程序。三是证件管理关。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返回后10日内或申领证件后30日内因故没有成行的,都须将因私出国证件上交组织部门集中保管;在证件有效期内再次申请出国(境)的,须再次履行报批手续;对拒不交出证件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采取其他组织处理措施。与此同时,组织部门还加强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行程,更新完善出国备案信息库,近年来,我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管理秩序良好。(通讯员吴伟)

管理员2011-04-18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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