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全面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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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门市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海创办〔20102


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

全面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党组(党委),市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滨海新区、临江新区党工委,市各群众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

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全面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方式,对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现就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承诺活动的原则

1全体参与。全市基层党组织和所有党员都要参与承诺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和非党干部也可进行承诺,流动党员也要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形式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2实事求是。每个党员要定岗明责、依岗承诺,承诺的事项要具体实在、实事求是,要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和时限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党组织要帮助、引导党员提出更加贴近实际,更能体现先进性的承诺事项。

3重在落实。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要认真实践承诺事项,真正做到一诺千金,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体现先进性。

二、承诺活动的内容

1、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从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工作职责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重点从完成市委市政府分解目标,带领群众完成生产任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各乡镇和村党组织要在建设基础设施、调整农业结构、转移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作出承诺;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在提升服务能力、整治社区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活跃文化活动、救助弱势群体等方面作出承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在提高工作质效、改进工作态度、主动服务发展,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等方面作出承诺;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在构筑品牌、促进发展、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作出承诺。

2、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是农村党员干部要从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好村公共事业,带头致富、带民致富等方面提出承诺;农村有一技之长和先富党员,要从结对帮扶、典型示范、提供致富信息、搞好技术培训,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提出承诺;农村种养殖大户党员和其他能人党员要从带头学政策、学科技,开拓市场、探索新产业,争取投资项目、兴办公益事业等方面提出承诺;农村老党员要从做好示范、协调邻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制止赌博和迷信等方面提出承诺。流动党员主要在输出剩余劳动力,为困难户提供信息和资金帮助,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活动方面提出承诺。同时,在拆迁、项目建设等事关地方发展的重大事项中,从立场、观点、态度方面提出承诺。

二是机关党员要在完成岗位职责和服务群众办实事两个方面作出承诺。岗位承诺要根据各自的职责,重点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杜绝吃拿卡要、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做出承诺。实事承诺要重点在扶持救助弱势群体、助推基层发展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等方面选择12件具体事项做出承诺。离退休老党员要在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种活动、关心支持在职同志工作、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服务群众和社会、对年轻同志搞好传帮带、不向组织提不合理要求等方面选择承诺事项。

三是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重点在履行好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效、帮助困难职工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等方面选择具体承诺事项。新经济组织业主党员要从主动转型升级、维护企业稳定和集体利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等方面提出承诺事项;职工党员要从关心企业发展、文明诚信经营、带头遵纪守法、多提发展建议等方面提出承诺事项。新社会组织党员要多从带头钻研业务,提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本领,带头爱岗敬业、建功立业等方面提出承诺事项。

四是社区党员要在关心和服务社区群众,解决社区居民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服务城市发展、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改善社区环境等方面提出承诺事项。

 

三、承诺活动的有关要求

1、确定承诺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迅速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增强参与承诺活动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党组织和党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别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和群众意见,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承诺事项。承诺内容避免空话、套话、口号,做到符合实际,力所能及,简明具体可操作。

2、审核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制定的承诺事项,经党员大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党员个人提出的承诺内容,由党支部召开会议,采取党员自诉、其他党员帮审、党支部会审等多种形式,对每个党员制定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查承诺内容是否体现了先进性,是否体现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是否切合党员本人实际,是否具体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承诺,党组织要提出具体意见,引导党员重新确定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经审核后,按要求填入《南通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手册》。

3、公开承诺内容。党支部要通过群众大会、广播等各种形式,将党支部、党员的承诺内容向群众进行公示,还要在各自宣传橱窗的显要位置开辟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专栏,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将党员照片和承诺事项一起公开,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时刻提醒党员牢记自己的诺言。

4、兑现承诺事项。党组织和党员作出承诺后,要积极兑现承诺。要将承诺内容融进自己的平时工作中去,体现在言行中,做到有诺必践,以兑现承诺来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党组织要坚持承诺兑现的登记制度、督察制度、交流制度、通报制度,积极引导党员兑现承诺事项。

5、组织上评下议。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依岗承诺、创先争优情况,组织开展好上评下议活动,做到每月一次党员自评,每季一次党内互评,每半年一次上级党组织督查和领导点评。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兑诺情况通报会,并把兑现结果向群众进行公开,以促进承诺兑现的自觉性。每年一次考核和群众测评,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承诺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作为考核奖惩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7月底前,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按照承诺活动要求,完成好承诺内容的公示和每月一次的自评活动,并填写好《创先争优工作手册》。

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近期专项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承诺活动的开展情况、承诺内容的公示情况、基层党组织及党员践行承诺情况和《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手册》的填写情况。

 

 

中共海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716

管理员2011-06-07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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