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海委人才发〔2011〕1号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党组(党委),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滨海新区党工委,临江新区党工委,市直属单位党组织、市各群众团体党组织:
现将《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中共海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3月4日
主题词:人才 工作 要点 通知
抄送: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人才处
中共海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4日印发
(共印100份)
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人才强市战略目标,紧扣“加速转型、全面跨越”主题,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以实施“520名校揽才”、“550企业聚才”等重点人才工程为抓手,以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等“四高人才”为重点,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一、加强宏观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先行
1.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方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强市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跨越之源;把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战略,并把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例、人才贡献率等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纳入市“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和经信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
2.强化人才工作统筹规划。结合国家、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南通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海门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和《海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明确全市未来十年的中长期人才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着力推动人才工作的创新、提高和发展。修订完善现有科技人才政策,使扶持政策重点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重点产业项目紧缺型人才倾斜,积极发挥各项政策的吸引与导向作用。(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加强人才发展统计与考核。开展全市人才资源调查,建立健全全市人才信息库,适时发布全市人才发展统计公报。完善人才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人才规模、人才投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载体建设等量化指标作为考核的重点,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季度八项竞赛”,通过责任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人才优先发展意识。(责任部门:市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
4.加大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投入。根据《江苏省市县人才投入考核办法》精神,逐步增加人才工作经费支出预算,并重点强化企业人才投入的主体地位,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用人单位为主体、个人和社会赞助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不断加大人才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人才优先投入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经费增量、增幅位列周边县市前列;同时做好省2010年市县人才投入考核迎检工作。(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
二、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加大引才聚才力度
5.深入实施“520名校揽才”工程。在征求各乡镇、园区和市主要综合经济部门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基础上,继续面向全国的“985工程”和江苏、上海的“211工程”高校招录20名左右的全日制计划内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特别优秀的南通籍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我市紧缺专业党政后备人才,以改善党政领导班子结构,不断提高党政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6.全力推进“550企业聚才”工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突出重点产业发展、关键领域突破和科技创新需求,从海内外引进10名左右的“两院”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以上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引进计划”、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对象等领军人才;同时引进50名左右的博士、硕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和经信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继续实施企业人才需求对接工程。充分发挥市外人才工作站的前沿阵地作用,开展人才跨地区合作交流活动,组织市内骨干企业赴外招聘,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本科以上高层次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000名;积极参与省、市组织实施的“中国江苏国际人才交流会”、“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江苏行”、“广州留交会”、“南通高层次人才智力交流大会”、“中国工程院院士南通行”等人才交流活动,年内引进省创新创业人才确保2人,力争4人,国家“千人计划”力争实现零的突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发改和经信委、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8.继续实施政产学研对接工程。借助“第十六届海门金花节产学研合作洽谈会”活动,邀请省内外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海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洽谈,深化产学研合作;举办“企业科技人才合作名校行”活动,组织市内优秀企业赴上海、北京、南京、西安、成都等城市面向高校宣传推介海门人才政策和创新创业环境,吸引高校高层次人才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柔性引进高校人才为企业服务;积极争取省第四批“科技镇长团”来我市挂职,并结合“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的组织申报,积极响应省“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吸纳高校博士、教授到我市企业实习、挂职,引导高校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和经信委)
三、突出能力提升,统筹抓好六支人才队伍建设
9.加强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举办政治理论培训班,并积极选送部分优秀人才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研修班;采取对学术科研活动进行跟踪服务,适时对重点课题进行资助等措施,做好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和省“333工程”、南通市“226工程”培养对象的管理和培育工作;同时,加大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一套有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建功立业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南通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培养更多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断壮大我市市级以上培养对象队伍。(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10.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海门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比活动,评选一批在科技、教育、卫生、农林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我市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和科学技术带头人的培养步伐。加大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的申报力度,选拔培养一批我市重点行业和产业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力争省资助项目数不少于2个。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分类分层次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新技能、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岗位实践、在职进修、交流和挂职等培养措施的力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和经信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
11.加强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分批选送市内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企业家培训班、研修班,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的高水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采取高校组班与系列讲座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中小企业负责人、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班,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提供适合自身业务需求的专业培训,不断丰富他们的知识,提高他们掌握国际通行规则、适应经济全球要求和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开展省、市科技企业家的选拔申报工作,不断加大科技企业家的培养力度;做好产业教授选聘推荐工作,积极推荐优秀科技企业家和省“双创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实行“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进校企深度合作。(责任部门:市发改和经信委、市委组织部)
12.加强高技能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出台2011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立足海门产业发展需要,以企业培养为主体、职业技术培训为基础,企业培养与学校教育、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认真办好海门职业技术学校,加快推进南通纺校海门校区、江苏数字技术学院等职校建设,打破学历、资历等条件束缚,引进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力争全年引进培养技师、高级技师600人以上,高级技工3000人以上。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制度,对年内培训、培养高技能人才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返还该年度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市级统筹部分的奖励;开展首届高技能人才示范企业评比工作,评出5家企业作为“海门市高技能人才示范企业”进行表彰,给予1万元物质奖励。继续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海门市第二届职工技能节。(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开发区)
13.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继续实施“ 111”科技人才兴农工程,采取“订单培训”、“青蓝结对”等途径,不断加大农村经营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种养能手等重点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全年培养10名农业科技领军人才,100名农业科技示范人才,1000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同时,构建农村实用人才网络,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库,做好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依托我市现有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统筹抓好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培训和村干部学历培训工作,全年力争培训3万人次以上。(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人社局)
14.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构建“和谐海门”新品牌的目标,以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为重点,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岗位开发力度,落实薪酬待遇,完善激励措施;同时加快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建设步伐,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加快构建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支以社工专业人才为引领、以社工从业人员为骨干,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
四、强化公共服务,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5.丰富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加快推进“产业+人才”集聚区建设,围绕“5+3”产业发展战略推动特色产业园、科技创业园、产业园、物流园、临江工业园等各类人才创业载体的形成与发展,集聚高端人才,做强主导产业,做优特色产业,催生新兴产业;力争全年新建南通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2个,留学人员创业园1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1个,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2个。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共建各类研发机构,力争全年新增省级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2个,南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20个,使全市重点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65%以上。(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和经信委,各乡镇、园区)
16.推进人才服务和创业融资平台建设。整合现有人才服务资源,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负责高层次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的申报受理及人才落户、创办企业工商登记等相关服务工作;鼓励、指导园区加强“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建设,对设立人才服务窗口的给予考核加分。研究制定促进社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融资机构发展的办法,壮大社会人才服务机构数量,积极创办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科技创新担保公司,努力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服务和资金上的支持。(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和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园区)
17.开展人才服务进企业行动。为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及时掌握企业人才项目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对我市金银铜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定期走访,宣传人才优惠政策,建立联系通讯录、紧缺人才需求台帐,积极帮助企业引才引智,申报国家、省、市人才资助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为企业提供人才项目包装、人才需求调查、人才推荐、人才测评、企业内训等一系列免费优质服务。(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8.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水平。创新人才服务政策,做好创业人才行政助理、创业导师的选聘选派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医疗保健等开通“绿色通道”;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全市年内力争建成人才公寓10万平方米,不断改善人才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组织优秀人才健康体检、短期休养、外出考察等活动,加大优秀人才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自豪感,切实营造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
五、增强工作合力,再创人才工作先进市
19.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充分利用现有人才工作资源,明确落实人才工作责任,建立市、乡镇(园区)联动的人才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协会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0.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团市委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壮大全市人才工作队伍;全市乡镇、园区均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人才服务站;适时组织人才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学习人才工作先进地区好的做法经验;积极选送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他们识别人才、研究人才和集聚人才的能力,真正成为自觉贯彻党的人才方针政策、精通人才工作业务的行家里手。(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各乡镇、园区)
21.健全人才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人才联络员例会制度,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有关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动态。实行人才工作信息共享,明确各成员单位人才联络员为信息员,及时报送本部门人才工作动态;加大工作协作力度,共同做好全省人才工作考核的迎检工作,力争再创全省“人才工作先进县市”。(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