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诚信服务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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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门市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海创办〔20105

 

 


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

争当诚信服务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党组(党委),市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滨海新区、临江新区党工委,市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海办发〔2010〕20号)精神,现就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以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诚信服务先锋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社会认可的新社会组织,以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诚信服务先锋为总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使党组织成为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员成为服务发展、凝聚人心的主心骨。

2012年,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培育一批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优秀共产党员。在此基础上,评选一批“五好”基层党组织、“诚信服务先锋”党员,并形成一批有亮点、有影响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活动内容

在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三个进一步提升”:

1、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加强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完善社会责任体系,不断提高新社会组织践行科学发展观、带头开展诚信服务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信力和认可度,树立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公众形象。充分利用新社会组织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搭建服务平台,根据党员职工自身特点和特长,设立党员诚信服务示范岗,认真履行服务职能,积极做好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帮扶弱势群体等工作,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新社会组织美誉度。

2、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参与决策、思想引领、文化培育、凝聚人才和带动群团等作用,支持和帮助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加强以新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员和业务骨干为重点的职工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社会服务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率先进军基本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3、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建设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新社会组织文化,构建关爱凝聚职工、服务奉献社会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关爱、激励、帮扶机制,积极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权益保障工作,创造有利于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把新社会组织打造成为内部融洽、外部和谐的温馨家园。

三、主要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特点,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结合起来,与提升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能力水平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好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诚信服务先锋活动,促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1、实施“扩容强基”工程,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进一步理顺体制,落实责任,指导新社会组织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和分片划区设立党组织等形式,不断扩大新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及时发现并向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反馈新社会组织应建未建党组织情况,督促新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切实提高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

2、组织开展“促学强技”活动,提高党员职工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和职工素质提升计划,广泛开展“学政治理论、学职业道德、学岗位技能、学先进模范”四学活动。依托各级党校、各类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网络等,采取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诚信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形式,引导党员职工准确掌握党的建设等新理论,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切实提升学习能力、知识素养和服务水平。争取用1年时间,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率达到80%以上。

3、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加快构建统筹区域党建新格局。按照“城乡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要求,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与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带头结对1个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大力推行结对共建承诺制,参加共建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深入共建村(社区)、非公企业开展一次调研,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联系一名困难党员,讲一次党课。新社会组织党员集中到结对村(社区)、非公企业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人至少联系一户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对党组织要注重发挥自身职能和业务优势,积极拓展互帮互助的有效渠道,帮助支持结对村(社区)、非公企业提升发展能力、解决发展难题。

4、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创评活动,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模范作用。通过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经营户挂牌、党员岗位责任承诺等载体措施,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争当重品行、顾大局、塑诚信的表率。结合“8· 8诚信日、党员集中服务月等,广泛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实施新社会组织党员广场服务、“五走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爱心志愿服务、诚信服务宣传月、党员公益活动日、党员与您同行等载体,组织党员和职工积极投身到诚信服务中去。各党支部要率先表彰一批党员先锋岗,以此为基础,在全市创建10个以上市级党员先锋岗。

5、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活动,有效提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各乡镇(园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每年确定12个新社会组织党建课题进行攻关,努力形成一批党建工作创新成果。拓宽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发挥作用的实现途径,努力形成参与决策、管理、服务、引导的有效机制。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逐步形成责任主体明确、条块职责清晰、共管机制有效的党建工作体制。探索建立党组织参与社会团体换届人事考察把关制度,建立健全从新社会组织中推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机制。

四、基本步骤

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载体,按照六个环节,扎实有序推进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诚信服务先锋活动

1、公开承诺。各基层党组织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党员列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和争优事项,采取适当方式向职工群众、服务对象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

2、积极争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照活动方案和公开承诺,认真组织开展和积极参加争创活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履行职责,办好承诺事项,发挥作用、展示形象。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记实登记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事项和效果逐一登记备案。

3、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1次集中点评。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时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年组织开展1次群众集中评议,可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进行,评议结果要登记在册,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

5、组织考核。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党组织的特点,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考核验收标准。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1次验收考核。每年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时,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落实“五带头”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6、评选表彰。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适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新社会组织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诚信服务先锋活动由业务主管部门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直接负责其中,会计事务所由市财政局和审计局负责,律师事务所由市司法局负责,税务师事务所由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建设咨询机构由市住建局负责,物业管理公司由市城管局负责,民办学校、幼儿园由市教育局负责,民办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负责,民办福利机构、专业协会由市民政局负责。其他属地管理的新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园区党(工)委负责。

2、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刊物、简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各行业各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诚信服务先锋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注重培养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乡镇(园区)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各基层单位深入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诚信服务先锋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海门市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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