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文件
海委组发〔201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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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市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临江新区、滨海新区党工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海办发〔2010〕20号)精神,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实际,现就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全力决胜‘十一五’,进军基本现代化,跨江争雄当先锋”主题,按照扎实推进新一轮“强基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拓展深化工作渠道,创新创优活动载体,不断提升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推进海门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先进作用发挥,具体要达到以下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1、宣传贯彻党的政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能够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引领和督促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和广大职工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非公有制企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坚持把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要务,切实找准企业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的结合点,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良性互动。
3、建强党员人才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注重将党员培养成人才,将人才发展成党员,将优秀党员人才培养成企业管理人员,营造重才爱才的良好环境。不断强化党员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积极搭建平台,促进人才尽快成长,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广大党员能够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立足本职岗位,争当企业生产经营骨干,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服务企业、服务员工的意识,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调劳资关系,化解权益纠纷,为广大职工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合法维权,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党组织的政治影响力和党员的先进性得到充分发挥。
5、塑造提升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以党组织为主体拓展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内涵,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导向功能,提升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对企业的认同感,在企业中形成创先争优、敬业奉献的良好氛围,为企业发展和党建工作提供持久、强大的内在驱动力。
二、明确主要任务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争创“五个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争做“五个先锋”。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争创“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企业党员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企业党建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四是工作业绩好。企业党建工作成绩显著,围绕生产经营、服务企业发展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企业党组织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要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通过“五带头”引导全体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争做“五个先锋”:一是创业发展先锋。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投身创业发展一线,在发展经济、富民强市中争当先锋、建功立业。二是爱岗敬业先锋。刻苦钻研生产技术和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和岗位技能;脚踏实地,勤恳敬业,乐于奉献,在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敢于担当、冲锋在前。三是诚信经营先锋。加强党性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依法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四是促进和谐先锋。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排查并化解矛盾纠纷;在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五是奉献爱心先锋。支持参与企业公益事业,带头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展示良好形象。
三、强化工作举措
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灵活、务实、多样、高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创优工作机制,有效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1、全面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工作。各乡镇、园区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海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办法(暂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海委组发﹝2010﹞31号)要求,全面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工作,对符合认证资格条件的要组织好集中培训和党建知识测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颁发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资格证书。要积极鼓励有志于从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的党员,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或退“二线”、具有党建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参加资格认证。对获得任职资格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时,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等形式,优先从人才库中选取。新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一般应具有初级任职资格。
2、广泛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拓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民主优选渠道,在具备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普遍采取“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党组织书记。要通过党员个人自荐、党员联名举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采取内推和外派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报名人选。积极从企业内部,尤其是管理层中培养、推举党性观念强、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作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与企业协商,从具备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的党员中选取合适人选,推荐给企业。“公推直选”工作在企业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依法进行选举。企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由党员或党员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外派党组织书记人员性质可作为企业聘用或上级党组织派驻。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
3、探索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四方商谈”联席会议制度。以企业为单位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四方商谈”联席会议制度,即由企业党组织、群团组织、企业主、职工群众四方代表组成常设性的“联席会议”,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职工权益保障以及企业党建工作和群团建设等问题进行面对面的商谈。“联席会议”由企业党组织牵头举行,同时要建立健全五项工作制度:一是议题征集制度。每季度由企业党组织负责征集1次各方议题,遇重大事项随时提议。二是商谈例会制度。由企业党组织牵头,每季度召开1次定期例会,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或重要议题随时开展不定期会谈。三是商谈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在企业内部公开联席会议纪要,便于职工了解情况。四是议题办结公示制度。每年年底将全年议题办结情况在企业内部公示,接受各方监督。五是考核评优制度。由上一级党组织每年对开展“四方商谈”联席会议工作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考核,并选树表彰先进典型。
4、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灵魂,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是深化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坚持文化阵地与党组织活动阵地同规划、同建设,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实现“三室六有”,即建立职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企业荣誉室,有公司旗帜、有企业标识、有企业精神标语、有规章制度、有远教设备、有文化长廊或文化手册,着力构建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吻合的文化环境。积极引导企业党组织办好企业报刊、创作企业之歌、开通企业之声、建立企业网站,努力把企业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企业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引导企业总结提炼融合自身特点的企业目标、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企业文化软实力。深入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成果集中展示”活动,把党的建设与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读书、读报、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增强党员对企业的认同感。
5、积极创设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进作用的活动载体。一是要扎实开展乡镇、园区党(工)委争创“五强”、企业党组织争创“五好”“双争创”主题活动。乡镇、园区党组织围绕“组织体系强、工作队伍强、载体效应强、典型辐射强、推进机制强”,企业党组织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积极探索各级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模式,促使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二是深入开展“技能增效我先行”活动。以练就一项技术“绝活”、解决一个工作难题、完成一项管理创新、取得一项革新成果、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等“五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中深入开展“创新增效我先行”活动,使党员真正成为企业渡难关、破瓶颈、快发展的骨干力量。三是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从企业实际出发,组织企业党员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活动,凸显党员个体的先进性。通过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技能标兵”等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的先进形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
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园区党(工)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要用创先争优活动统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不懈,抓好落实。
1、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园区党(工)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体制,切实加大活动的组织和推进力度。不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乡镇、园区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引导带动所辖行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
2、加强指导督查。各乡镇、园区党(工)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所辖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要组织所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讲评,讲评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可适当邀请职工群众代表参加。每半年组织一次领导点评,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每年组织一次群众评议,由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党员、业主和职工群众代表的“四方评议”。请各乡镇、园区自7月份开始,将上月情况及经验做法、典型事迹于当月1日汇总上报(数据表格附后)。
3、实行典型引路。注意多层次、多角度发现、挖掘和培养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典型,通过开展巡回宣讲、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4、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等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采取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全面展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努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