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在职党员奉献住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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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实施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共驻共建的区域化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在职党员以及离退休党员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员,要主动到现居住地的居民区(村)党组织亮明党员身份、提供联系方式,按居住地党组织的统一要求,在居住地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成为社区党组织与居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自主选择参与力所能及的工作项目或任务,尤其是参与公益性、志愿性服务,采取认领一个公益岗位,联系一家困难户,当好一名信息员,提出一条好建议,做好一个表率等方式,到社区进行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等公益性服务,结对帮扶生活困难户,为加快社区发展、维护稳定出主意、想办法,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片,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记者王雁玲)

管理员2011-06-21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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