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任职 定级尊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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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组织部在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职务任命、确定级别的重要依据,有效促进了新录用公务员的成长成才。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由本人向单位全体人员和基层群众代表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的评判。各单位成立由机关干部、基层群众代表组成的考核评议小组,对每位新录用公务员的综合素质进行民主评议,排出名次,作为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

  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民主评议情况,提出初步任职定级意见,提交单位党组织讨论。对表现优秀、符合高定级别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党组织在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的基础,向市委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任职定级建议。对个别表现一般、群众认可度不高,不符合任职定级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按规定延长试用期。(顾志华) 

管理员2011-10-31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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