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创建“百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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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今年我市将全面开展“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

  据了解,在全市农村、社区、“两新”组织、产业园、商业街、工程项目、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旨在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创造活力,大力培育和推介基层党建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入选“百点示范工程”的基层党组织必须达到“五好”要求,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并且满足其他的一些基本条件。达到市定创建条件的,可以向市委组织部提出验收申请。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验收小组,对申报单位逐一检查验收,对达到标准的示范点命名授牌。(记者王雁玲)-->

管理员2012-02-27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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