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门市委文件
海委发〔20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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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门市委 海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市各群众团体和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中央、省、南通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和基本现代化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应转型升级新要求,全力提升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
1.坚持把人才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人才工作是发展之基、转型之要、竞争之本、强市之策。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区域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愈发明显。近年来,我市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优化人才环境,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尚未完全确立,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仍未充分发挥,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人才匮乏等,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市发展的重要因素。
面对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和跨越发展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新要求,我市要在新一轮发展中掌握主动权,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加速转型、全面跨越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是“十二五”时期的不二选择。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单位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增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力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2.准确把握人才强市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全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方针,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建设“人才特区”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服务,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激活人才智力要素,注重人才财政投入,强化人才政策引导,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努力开创广纳群贤、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倾力打造苏中、苏北一流的人才强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具体目标是:
——人才总量显著增长。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1万人,年增长率为10%左右;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20%以上;每万人中人才拥有量达到2100人,处于苏中先进行列。
——人才结构更趋合理。到2015年,我市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5%;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才达到98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2%;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科技领军人才、科技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各类高层次人才数在人才总量中占比达到10%。
——人才素质不断提高。到2015年,服务海门的省级以上选拔管理的各类专家达到100人。在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现代物流及服务外包五大新兴产业,在建材电子、家纺服装、精细化工三大传统产业,在建筑规划设计、现代农业、教育卫生、宣传思想文化等重要领域,建成一批在长三角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高地。学习型社会基本形成,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有新的提高。人才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外国专家、归国来海服务人才和智力项目数量显著增长,本土人才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海内外人才交流合作更加密切。
——人才环境明显优化。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符合各类人才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健全。建设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资源共享。建立全市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和人才统计年报制度,整合人才信息资源,建成全市统一的人才基本数据库,定期发布人才供求等相关信息,人才创新创业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力度。到2015年,重点打造省内外有影响力的人才创业园、引智基地、产业人才高地、人才工作示范基地、人才团队累计达到20个。
二、以产业人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
3.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产业基地、创业园区、高科技企业和科技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东洲英才”计划,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市镇(园区)联动,刚性与柔性相结合,引进一批市外特别是海外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工程技术关键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4.完善人才智力引进政策。在加大人才引进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身份等限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不同类型和层次分别给予项目经费资助、住房补贴和生活津贴,并给予投融资、科技项目资金配套、创业场所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切实解决好引进人才及团队的职称评聘、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对特殊优秀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引才政策。
5.创新人才智力引进机制。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关系不转、户口不迁、来去自由”的人才柔性流动,支持用人单位以项目合作、技术入股、人才租赁、联合设立研发机构等多种灵活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对为我市企业服务,合作开展科技攻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优秀人才,可参照引进人才给予相应待遇。鼓励社会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参与人才引进,对成功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中介机构实行奖励。
三、以提升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工作
6.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围绕提高人才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各类人才特点,研究探索不同类型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境内外人才培训机构的合作,加强各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定期选送人才到基地参加培训。坚持以重大产业攻关项目、重点研发机构和重要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建立以科技项目为主要载体的创新创业人才实践、培养机制。大力支持科技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立项的出国(境)培训费用,由政府给予适当资助。
7.深化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实施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等“四大工程”。 依托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和南通市“226工程”,重点培养一批各类关键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拔尖人才。修订完善相关人才政策,加大对企业培养人才的鼓励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制度,加强人才业绩评估,促其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8.健全继续教育体系。立足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步建立完善融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为一体的社会化人才培养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培养大批高层次、基础性、通用性较强的应用型人才。鼓励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
四、以优化结构为主线,进一步推进人才资源开发
9.大力改善党政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党政人才、尤其是党政领导人才的培养力度,分期分批选送优秀党政人才参加境外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党政干部掌握国际通行规则、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和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鼓励干部积极参加业余学历、学位教育,培养一批公共管理硕士。改进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积极吸纳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党政后备人才队伍,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国际化的党政人才队伍。
10.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现代化、产业化、高效化、特色化农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农业科研、特种作物栽培、畜牧饲养、水产养殖、农贸经营管理、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的新型农民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农村人才实用技术、农村人才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大力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
11.统筹抓好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发社会科学人才资源,形成有利于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和社会科学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着眼文化大市建设,重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和引进,培养造就一批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能够承载并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
五、以强化支撑为根本,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保障体系
12.加强人才特区建设。强化政策引领,完善配套服务,创新用人机制,大力推进产业人才小高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有利于人才集聚和人才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人才资源的综合竞争力。
13.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增加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投入。市、镇(园区)财政要设立每年不低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的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从2011年起,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设为1亿元,并随财政收入增幅逐年增加。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等方面的工作经费可设立单独科目,列入经营成本。鼓励和吸引境内外组织和个人自筹资金,通过各种形式支持我市人才开发事业。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
14.改善人才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高新技术园区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有效增强人才的集聚力和承载力。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研究制定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办法。同时,加快学校、医院以及科技馆、图书馆和文体中心等文化娱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15.提高人才综合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才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整合现有人才服务资源,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负责高层次引进人才扶持资金、购房补贴、生活津贴的申报、审核与发放,做好人才落户、创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服务工作。完善人才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各园区、乡镇、科技创业园等产业集中区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专业人才市场,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水平。发放“高层次人才荣誉证书”,实行特殊人才特殊保障服务,建立完善专家学习考察、健康疗养制度,努力为高层次人才(团队)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提供全方位服务。
16.完善人才收入分配机制。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管理资本”参与分配。对企业引进的硕士、博士和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技术、智力、成果等“知识资本”参与分配。引进人才持有的专有技术、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财产可作价入股。人才所在企业因其贡献实现税收增长50%以上的,3年内对引进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17.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加大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奖励力度,以提供启动资金、实行购房补贴、岗位津贴、给予纳税奖励等方式,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来海创业。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科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进一步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18.完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搞好统筹规划,制定人才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实行依法管理,加快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设,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注重整合力量,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建成立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正科职行政建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与市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加强对相关部门、乡镇(园区)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广泛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全市人才工作。
19.加大对人才工作的考核检查力度。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任期工作目标,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不断健全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完善人才工作考核体系,加大人才工作的考核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科学发展水平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引导。要加大人才强市战略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战略资源”、“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投资是最有效的投资”等理念。积极向国内外宣传推介我市的人才政策和优良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及发展载体,增强对国内外人才的吸引力。大力宣传推广人才与人才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努力形成各类人才大量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发挥的生动局面。
中共海门市委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11年6月1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
中共海门市委办公室
2011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