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要求,江苏海门市推行“三推四考五制”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三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须经过党支部班子成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三个推荐环节。被推荐人三次会议推荐均获半数以上赞成,经征求计生、司法、信访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四考”:实行发展对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考试、岗位履职情况考核、德廉考评和组织考察。理论知识考试由市委组织部门统一命题,考试不合格的当年不得发展入党。岗位履职情况考核、德廉考评和组织考察由基层党组织负责实施,通过发展对象公开述职述德述廉,召开党员群众会议测评,组织找谈,深入发展对象居住地延伸考德的方式,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综合表现。“五制”:在党员发展工作过程中实行票决制、公示制、协审制、预警制和责任追究制。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票决、全程公示。规定发展私营企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在校学生入党时,基层党组织须报请市委组织部门协审,未经协审的不予发展。对于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以及不按要求违规发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由上级组织下发预警通知书,责令整改,对限期整改仍未纠正的通过党政信息平台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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