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东洲英才”引进计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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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人才集聚提速年”工作定位,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市委、市政府正式启动2014年度“东洲英才”引进计划,标志着我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再提速。
    关键词:八大重点产业
   围绕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船舶修造)、电子信息与物联网、现代物流与服务业、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着重引进扶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关键词:市外引进
   “东洲英才”引进计划适用于从市外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所述企业主要指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及建筑业企业。企业(集团)内部安排的人员流动不属于引进计划范畴。
    关键词:引进时间
   2014年度“东洲英才”引进计划申报人须为2011年1月1日后,从海门市外引进到我市创新创业,且主要精力应为企业服务,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且申报单位须已参加社会保险。
    关键词: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指来我市投资创(领)办科技型、文化创意型企业的创业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院士除外);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并属在我市创办的企业所有,其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3.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且来海前未在省内创办过类似企业;4.引进人才(团队)是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创业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5.原则上每年在我市创办的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6.所创(领)办企业须为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且2014年1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创业项目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技术入股)、产品科技含量在国内或国际领先的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其申报条件不受限制。
    关键词:创新领军人才(团队)
   指我市各类企业和人才科技创新载体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发、管理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具有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院士除外);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并产权清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具有3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和较高管理水平,工作业绩突出;3.引进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全职为引进企业服务;4.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创新领军人才(团队),企业需提供不少于20万元(含)的年薪(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准);5.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创新人才,优先支持全职到企业工作的创新人才;6.虽未到我市工作,但至2014年1月31日止,已与相关企业完成引进手续。创新能力较强,掌握企业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当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其申报条件不受限制。
    关键词:申报和评审
   在申报时,已与我市企业和人才载体成功对接的由相关企业和人才载体进行申报,暂未落实合作企业或创业地点的创新创业人才,由个人向市人社局申报。组织包括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引进人才(团队)的管理能力、研发水平、所实施项目的先进性、市场潜力、实施风险、预期经济效益进行评审,形成推荐意见。经评审推荐的引进人才(团队)资助名单、资助内容和资助额度,经审定公示,签订《海门市“东洲英才”引进计划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按照实施进度下达资助资金。
    关键词:申报材料
   申报2014年度“东洲英才”引进计划应提供以下有关材料:1.《海门市“东洲英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可登录海门党建网www.hmdj.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src.com下载),其中,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填报A类申报书,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填写B类申报书;2.创(领)办企业或所在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13年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申报单位给引进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护照),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及学历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他佐证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复印件;4.创新人才与相关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和引进人才实施的项目计划书,原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5.创业人才与人才载体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项目计划书;6.可以说明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监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7.暂未落实合作企业或创业地点的引进人才,只需提供前述第1、3、6条规定的材料和经过论证的项目计划书。申报书打印后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四份交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关键词:资助扶持政策
   年度确定为“东洲英才”引进对象的可享受以下资助和扶持政策:1.对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根据评审推荐意见,给予20~200万元资金资助;对创新领军人才(团队),根据评审推荐意见,给予20~100万元资金资助;享受《海门市“东洲英才”(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和待遇;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和创新团队、“博士集聚计划”、“产业教授”、“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等人才项目资助;3.按照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政策,为资助对象办理“东洲英才”服务卡,提供创业扶持、签证、落户、培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关键词:受理截止时间
    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 

jshmzzb2014-01-29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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