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行乡镇党代表提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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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渠道,激发其履职积极性,今年年初以来,市委组织部在实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并选择四甲、悦来两镇先行试点。
   按照试点要求,党代表大会期间,10人以上代表联名或代表团可就党内决议决定、党的建设以及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建设的重大事项,向大会提出提案。党代表大会成立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大会期间的提案审查和立案工作。党代会后,乡镇党委召开代表提案交办会议,确定提案主办和协办单位,明确办理期限和工作责任。
   据悉,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对试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进一步改进完善,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全面推广该项制度。 袁园

jshmzzb2014-03-07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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