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定每月20日为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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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日,我市各地各级基层党组织分别通过书记上党课、集中观看红色影片、举行群众路线研讨交流以及下基层开展“三解三促”、“三走进三服务”等活动形式,组织党员过了一次丰富多彩、富有意义的组织生活。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近期,我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力推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规定各级基层党组织每月20日集中开展组织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按照该制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内容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深化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党性观念、担当意识、能力素质教育;二是重点抓好民主议事,积极推行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村、社区党群议事“半月谈”,社区“三会治事”和非公企业“四方商谈”等制度,着力打造“阳光党务”;三是抓好服务群众,深入推进“四三三”党建惠民工程,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推行党员志愿服务,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效能。(施佳男)

jshmzzb2014-05-30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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