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官”没有出路了
浙江桐庐县对不敢担当的县管领导干部真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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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张晓良)今年4月,浙江桐庐县从防止“为官不为”入手,制定实施《桐庐县县管领导干部不敢担当情形问责办法》。办法的出台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形成倒逼机制,让“太平官”没有了出路。
  《办法》以解决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能担当、不善担当等问题入手,通过建立问责机制,使干部主动担当、攻坚破难。12种不敢担当干部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在重点工作中不敢较真碰硬、不敢啃硬骨头、不能一抓到底;在改革创新中不敢解放思想、不敢拍板、不敢承担风险;在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中,不敢冲锋陷阵,不敢靠前指挥等。
  在问责程序上,按照问责受理、调查核实、提出建议、问责决定、组织谈话、申诉复核等程序,分步、分阶段实施问责。在问责适用上,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
  该县把问责结果与年终考核、岗位调整等挂钩,当年受到批评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给予通报批评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两次以上的定为基本称职。给予诫勉谈话的,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两次以上的定为不称职。给予调离岗位、停职检查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视情节轻重给予平级交流、降职或转任非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
  办法出台以来,该县已对12名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县管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其中县管正职8人,县管副职4人,有效提振了干部精气神,推进了中心工作。

jshmzzb2014-07-08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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