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在干事创业实践中考准干部实绩
分类设立指标 群众评判实绩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6月27日)    [大][中][小]

   近年来,武汉市通过“瘦身”考核评价指标,优化考核评价内容,改进考核评价方法等多种途径,进一步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实绩的倾向,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发挥目标任务引领科学发展的“指挥棒”作用。
  该市突出目标导向、职能职责导向、问题导向设置目标体系,将各区政绩考核指标从原来30项左右大幅精简至17项左右,市直部门从原来的15项左右精简至10项左右,经济建设指标权重从50%左右降为35%左右。坚持“一区一指标体系”,中心城区着重引导发展现代服务业,新城区着重引导发展新型工业,开发区着重引导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风景区取消所有经济发展指标。按照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对相关区分别设置大光谷建设、大车都建设、大临空经济区建设、大临港经济区建设等区域特色指标,引导干部在打基础、利长远的实践中干事创业。根据各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职能职责、“权力清单”和阶段性工作重点,设置城市管理、三旧改造、新型城镇化等社会发展指标和保障性住房、社区养老、文化惠民等民生指标。确立节能减排、生态控制线和湖泊保护、新增绿地面积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同时,把“四风”和治庸问责突出问题整改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占15%的权重,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行为。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的性质和特点,按项目类、数据类、约束类跟踪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项目类目标任务,采取季度实地督办、半年评估、专项调研督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管理,对干部群众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对经济发展统计数据类目标任务和生态环保、作风建设等约束类目标任务,实行网络全程监控、预警提醒,对发现填湖(江)、破坏基本生态控制线或发生其他生态环境损害重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反映“四风”和治庸问责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组织进行调查问责。2013年以来,对掉进度的70项重点目标任务和19起填湖(堰)事件,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了整改落实。
  改进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把干部的实干、实事、实绩交给群众评判。组织专家评估组查阅项目决策、办理和落实的文件资料等实物实据,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践中考察干部的德才素质。每半年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实事登记,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年度考评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的每件实事是否属实、完成的质量逐项进行谈话核实评价。采取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电话抽访等方式,组织辖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业对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上级要求、为基层办实事和作风形象情况进行评价。
  建立实绩分析研判制度。组织专家对同类别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成效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防止简单以GDP确定干部政绩。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印证比较,分析行业贡献占比和税收占比情况,从单纯比经济总量、比发展速度转变为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将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干事创业的客观环境、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进行比较分析,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发展理念。
  坚持综合考评结果与单位评先、个人评优相结合,与加强履职尽责管理、选拔任用相结合。对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对业绩平平、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和问责。近两年,先后有6名市管干部因年度考核被组织诫勉谈话,有3名市管干部被调整;对发生填湖、侵占塘堰的39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其中涉及市管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6人。(通讯员 武考评)

jshmzzb2014-07-01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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