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出台机关工作效能督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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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开发区加强效能督查工作的力度,修订了《机关工作效能督查办法(暂行)》,旨在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开发区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近两年来,在着力打造发展硬环境的同时,始终把发展软件环境的打造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在发展中清醒地认识到,现在更多的投资商尤其是大客商更加注重一个地区的发展软环境,他们更看中的是政府的行政服务效率和政务环境。因此,开发区提出“服务效率也是生产力”的理念,着力抓好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这两年来,开发区机关效能明显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客商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机关效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据介绍,开发区这次出台的《办法》规定机关工作效能经常性督查每月汇总一次,重点针对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不履行规定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具体由各部门确定一名副职领导担任本部门考核员,办公室进行督查考核,纪工委定期不定期地对办公室检查情况进行再督查,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得到全面提升。 
       督查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机关年度考核,作为个人评先选优、晋升提拔、表彰奖励的依据之一。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由纪工委通过《督查通报》等形式予以公布并督促整改,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实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等。 
       开发区首次以《办法》的形式将工作作风督查纳入到效能机制建设中来,得到了广大机关干部的拥护和支持。通过效能督查,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解决了办事“中梗阻”现象,从而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全区工作办事提速,极大提高了开发区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jshmzzb2015-03-05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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