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殡葬改革
党员干部要带头从简治丧低碳祭扫
    来源:海门日报    [大][中][小]

    近日,市委办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化殡葬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从而引领社会共同为殡葬改革、文明殡葬出力。

  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已有不少党员干部为殡葬改革率先垂范,可从全市整体来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相信风水迷信、修建豪华墓等。此次“意见”的出台,正赶在今年清明节前,对推进文明殡葬有重要意义。

  不能仅靠民政部门“单打独斗”

  “一提起殡葬改革,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民政部门的事,其实殡葬改革需要多个部门的参与、配合,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市民政局殡葬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仅靠民政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式地推动殡葬改革,有些力不从心,这就需要打破部门、行业界限,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做文明殡葬的表率。

  当前,我市的殡葬改革遇到了不少新问题,如部分地区殡葬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一些地方乱埋乱葬、坟头滥占耕地现象依然存在,少数群众大操大办丧事活动,盲目攀比等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殡葬改革推动难度就会加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按照省、南通市要求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带头实行火葬,消除土葬,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党员干部带头从简治丧

  “不管是党员干部本人的‘身后事’,还是党员干部祭扫逝者,一律按照从简、低碳原则。”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负责人称,“意见”中的规定很严格,可谓是党员干部的殡葬“守则”。

  “意见”明确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可在殡仪馆开展遗体送别仪式,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必须依法火化,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修建坟头,带头并动员直系亲属实行生态葬。同时,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追思忆情、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

  殡葬改革任重道远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关系人民切身利益,关系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并不能一蹴而就。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殡葬改革的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党员、干部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党员、干部丧事活动的监管,并将此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比的一项内容。

  目前,我市按照市政府办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室建设,预期三年内基本完成“硬件”建设,如果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惠民殡葬等“软件”也能及时跟上,那么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将迎来里程碑式的发展。(本报记者张建平

jshmzzb2015-03-31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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