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东区:“四述四评”抓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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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许文飞)为了传递实干实绩用人导向,让为官有为者有位、为官无为者失位、为官少为者“有畏”,近年来,宁波江东区创新采用干部述绩述法述德述廉、区四套班子领导点评、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互评、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评议等“四述四评”方式,对全区所有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公开述职是干部考核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该区细化完善述职内容,将以往规定相对简单笼统的述职报告分解为工作实绩、依法办事、德行作风、个人事项4个部分,并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绩述法述德述廉要点》,明确述职重点,探索形成四张报表:《工作实绩报告表》,要求报告主要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情况,抓党的建设成效以及特色亮点工作等4项内容;《依法办事情况报告表》,要求报告带头学法守法、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等4方面情况;《德行作风报告表》,要求报告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等10项内容,并就是否存在不敢担责等5个方面反向指标进行对照检查;《个人事项报告表》,要求报告兼职情况、家庭财产、配偶和子女从业和移居国(境)外等12项内容。为确保四个报告的真实性,该区成立联合考察组进行核实,具体采取谈话印证、实地查证、数据佐证等“三证法”。核查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编印并下发至全区领导干部。同时,通过机关干部大会述职、公告栏张贴、党政网站公布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

针对干部考核主体单一、群众参与范围相对较窄、评价权重较低等问题,江东区探索实施立体式评议,推行“四评”办法。在指标权重上,领导班子和班子主要负责人按区四套班子领导点评占30%、各街道部门领导互评占30%、所在单位干部群众评议占30%、“两代表一委员”(含工作服务对象)评议占10%的权重比例合成综合评分;其他领导干部按区分管联系领导和业务对口单位相关领导点评占25%、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点评占15%、领导班子成员互评占20%、干部群众评议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综合评分。在评价方法上,实行正反双向评价,设置“好、较好上、较好中、较好下、一般、差”6项正向测评项目和“真实、较实、不实”3项反向测评项目。在分类实施上,按照职能相近、便于对比原则,将领导班子分为街道、党群部门、政府部门三个类别,领导干部分为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退出现职干部三个层次,分别进行评议和排名。

江东区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此外,针对部分干部存在的“短期行为”、“政绩冲动”,江东区整合运用三年考核数据,重点是考绩数据,建立“绩效指数”,编制走势图,通过纵向看变化、横向比位次,既看当前表现,也看历年趋势,既看显绩,也看潜绩,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

jshmzzb2015-04-11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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