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市备案追责防瞎拍板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大][中][小]

(通讯员 谈阳)近日,江苏省金坛市制定出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备案制度,防止干部借“集体研究”名义乱决策乱作为,逃避责任追究。

针对以往备案事项过于笼统的问题,该市对备案范围进行了细化,凡是经集体研究的事项,都必须在决策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备案表,瞒报、漏报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其中人事调整、资产处置、项目投资、5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必须要经过集体决策。

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决策备案事项进行抽查,其中对举债、土地征用、项目审批等与群众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决策过程必查。通过决策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可行性依据和相关数据等,看前期调研是否充分;通过查阅党委会记录、与部门班子成员座谈,看决策是否充分征求意见,正确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资料、个别访谈,看决策形成后是否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该市明确集体决策事项主要领导负有领导责任,着重看他们决策时是否正确实行了民主集中制,是否存在“匆匆上马”现象;决策提议者和执行者负有直接责任,着重看他们对事项提出有没有经过充分调研,执行过程中有没有做好跟踪评估;其他相关人员负有间接责任,对在事项讨论时盲目肯定、配合监督不到位的“老好人”也进行相应问责和处理。

jshmzzb2015-04-13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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