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委组织部推行责任清单制度
争创“无差错岗位”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大][中][小]

(通讯员 兰组)近期,兰州市委组织部开展“无差错岗位”创建活动,力求把最讲认真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兰州市委组织部梳理提出不能评为“无差错岗位”的7种主要情形,即:工作不认真,材料、数据、报表中有错误漏洞,产生不良影响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完成任务质量不好、效率不高,受到追究的;作风不够好,基层同志有反映,服务对象不满意,损害部门形象的;不保守秘密,跑风漏气,造成工作被动的;协调不到位,上传下达、沟通衔接出现纰漏失误,影响领导决策的;审核不严格,把关、签字时粗心大意,出现工作失职的;操作不规范,有规不依、有章不循,存在违反规定的。

“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公文在我这里积压、不让信息在我这里梗阻、不让秘密在我这里失泄、不让制度在我这里走样、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兰州市委组织部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提出“六不”创建要求。完善处室工作职责,细化岗位内容,制定了12项创建标准,内容涵盖文稿起草、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公文运转、干部选任、财务管理、审核把关等各个方面。

兰州市委组织部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台账明确任务事项、责任领导、承办处室、完成时限,并将责任清单在部机关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对落实任务事项不按时、不认真、不全面,受到批评、通报的,由分管副部长约谈处室负责人。对落实任务不力的,按照《市委组织部问责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全面推行工作失误记录制度,对各处室创建“无差错岗位”情况进行每月备案、季度通报、年终统计。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年度未出现差错,才能具备评先选优和提拔使用的资格,处室年度“无差错岗位”人数占处室总人数2/3以上,才能具备评先选优条件。对出现差错隐瞒不报的,视影响严重程度,由分管副部长或部长约谈处室负责人,并取消处室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jshmzzb2015-07-16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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