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规范个人署名推荐
严格问责失实推荐,从严查处封官许愿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大][中][小]

 (通讯员吴新根)2014年以来,江西省丰城市推行领导干部个人书面署名推荐制度,约束和规范权力行使,解决推荐干部“有权无责”问题,遏制和治理不负责任推荐、推荐人情关系人等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为严格推荐方式,实现规范化管理,该市规定,领导干部个人直接向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主要领导或组织部长推荐干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填写《个人署名推荐干部情况表》,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无凭无据、不受约束推荐干部的状况。凡以打电话、递条子、口头等方式推荐干部均无效。将推荐干部纳入规范化管理,《个人署名推荐干部情况表》统一转市委组织部干部一股登记备存,定期向市委五人小组汇报,在市委组织部动议干部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该市明确推荐内容,实现由责任不明向对推荐内容负责转变。无凭无据则难以明责,为此该市精心设计了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情况表》,要求推荐人负责任地填写,如实反应被推荐干部的基本情况、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主要特长、工作业绩、是否存在《条例》规定的不宜提拔六种情形等情况。如果推荐情况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特别是出现“带病提拔”现象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如果在推荐干部时,有封官许愿、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情形的,将从严查处。同时规定,区别个人推荐和党组织推荐,凡是未经党组织集体研究表决通过的,不得以党组织的名义推荐干部,不得借党组织之名行个人推荐之实规避推荐责任。

该市强化推荐审核,实现由对推荐对象无法把握向组织严格审核把关转变。实行署名推荐后,市委组织部建立了全市领导个人推荐干部台账,并据此有的放矢做好前置调查审核工作。通过调阅干部档案核对基本信息,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干部联席会议等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表现进行核实,必要时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和群众口碑。推荐属实、被推荐人确实优秀的,列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有职数的优先纳入动议和民主推荐范围;被推荐人与推荐人有亲情关系的,从严审查把关,需要备案的按规定上报。

jshmzzb2015-08-08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公示公告

 

党建基础知识

 
 
 
进入编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