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规定更全更严“管”出更高素质干部队伍
    来源:海门日报    [大][中][小]

           

  风险节点重点管,重点干部突出管,年轻干部“及早管”,“八小时”内外全面管,“带病提拔”坚决倒查问责……近日,市委出台《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围绕破解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现象,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提出的“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新要求落到实处,更全更严更实打造出更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专题了解。

  突出关键岗位掌控新情况

  《规定》第一条就突出把各级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列为重点管理对象。规范区镇乡及市级机关党政正职职责分工,探索区镇乡及市级机关领导班子对人财物和工程项目科学分工管理的办法措施,全面推行讨论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推进干部交流。建立关键岗位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备案管理制度,严禁从事与其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规定》特别提出年轻干部要“及早管”,通过选派到镇村一线、中心任务、复杂环境中“墩墩苗”等方式加强实践锻炼,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跟踪管理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掌握年轻干部的表现,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遇到困难、出现失误的及时指导帮助。

  针对机关、国企、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干部特点,《规定》要求有针对性的加以监督管理,并特别指出,严格管理退(离)休干部到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退(离)休干部不得为子女、亲属及他人的职务晋升、经营活动、涉法涉诉等打招呼、递条子。

  严追责激励干部有担当

  《规定》明确提出坚决整治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离岗脱岗等不作为行为,以及拍脑袋决策、搞政绩工程、不依法行政等乱作为行为,面对歪风邪气不坚决斗争、重大考验面前摇摆退缩、遇到困难矛盾绕着走、面对失误推卸责任等不担当行为。

  突破底线、不达标的后果如何?按照《规定》,班子结构不合理、运行不顺畅、工作不得力,及时调整;干部不适宜、不胜任、不称职的,或停职检查,或调离岗位,或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免职、责令辞职乃至引咎辞职,同时健全责任倒查和问责追究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责任重大,向上级报送拟提拔或重用人选时,要对其一贯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严格把关;对在公示期间的信访举报,要作出负责任的查核说明。凡因把关不严导致“带病提拔”的,倒查任职前的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受严格追责。对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干部违反有关规定、部门单位连续多次出现干部违纪违法、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视情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调离、降职、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

  八小时内外全面监管

  《规定》特别指出要严格执行关于干部德的考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海门市乡科级干部“四德联考”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个人述德、正反向测评、个别访谈、社区调查、征询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等措施,全面准确掌握干部德的表现。

  有关部门还将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严格规范干部社会交往、生活交往,不允许利用“同乡会”“同学会”“同事会”“战友会”等搞相互提携、互通款曲,严肃查处干部传谣、造谣行为。充分利用“12380”电话、信访等举报渠道,在党委政府门户网站等开辟群众监督专栏,即时收集分析各类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深入社区了解干部表现,多渠道掌握干部遵章守纪、个人诚信、邻里关系、家庭变化等情况。

  完善制度确保真严管

  《规定》明确提出要建立权力清单,严格干部用权边界,规范自由裁量。加强干部用权管理,建立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干部用权流程控制,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讨论决定程序,要求面向社会实施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重大事项审批需进行公示。加强干部同时建立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决策不及时不果断,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决策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建立干部管理信息集成系统,为干部考核评价和管理监督打好基础。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单位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收集干部相关信息。加快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与干部管理信息集成系统有机衔接。

  《规定》要求深化实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五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抽查核实制度,逐步提高抽查比例,加强报告核查结果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逐步建立“一人一档、电子监督、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的个人事项报告电子档案。加大选人用人检查和信访举报核查力度,“带病提拔”坚决倒查问责。健全干部正向激励机制。优化干事创业环境,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严肃查处造谣、污蔑、诬告干部的行为。(本报记者王雁玲) 

jshmzzb2015-08-21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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