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科级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暂行规定》已经下发实施,明确要求,“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干部信息真实、准确。 据了解,科级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细致、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由相关单位党组织、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室和干部档案室共同组织实施。科级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内容主要是干部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认定是否准确,反映干部上述信息的重要原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涂改造假。 科级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程序是:确定拟提拔新任科级干部考察人选后,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如实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与干部档案一并送组织部干部科室审核。严禁将干部档案交个人自带或转递。干部科室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存在疑义或档案中存在重要原始材料缺失、涂改造假等问题的,由干部科室商干部档案室提出认定意见或整改意见。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程序。审核意见由干部科室向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并经考察人选本人签字确认。档案审核结束后,应由考察人选任前管档单位及时收回。干部科室依据《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填写干部任免呈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干部任前公示信息应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信息保持一致。经核实公示信息属实但有可能引起公众质疑的,公示时应作必要说明。 干部正式任用一个月内,新任科级干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将干部档案转递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干部档案室对干部档案实行百分考核,按照《新任科级干部档案审核验收评分表》进行评分,定期对干部档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干部公示信息不准确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干部正式任用两个月内,干部科室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送干部档案室归档。 区、镇、乡党(工)委及市级机关党组(党委)选拔任用中层股级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参照该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