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市明确细化村书记“下课清单”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大][中][小]

(通讯员黄胜忠)近期,河北定州市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村党组织书记届中任免的若干规定》,明确细化11项“下课清单”,确保村级带头人队伍更好更优。

该市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存在11种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11种情形主要包括,不服从上级党委领导,不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在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妨碍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村党组织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象,而治理整顿工作没有明显变化的;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年度职责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且现实表现不好的等。

jshmzzb2015-10-10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公示公告

 

党建基础知识

 
 
 
进入编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