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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特派员制度让人才服务“上门落地” | |||||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大][中][小] | |||||
(通讯员泉祖轩)近日,福建泉州市出台《关于建立人才工作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向重点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园区(基地)、重点科研机构或行业协会选派人才工作特派员,主要负责人才政策宣讲、人才项目辅导,帮助挂钩单位及人才兑现人才政策,收集上报对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 人才工作特派员原则上从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专职或兼职方式,期限2年,每位特派员挂钩3-5家单位。专职特派员以挂职锻炼形式管理,兼职特派员每周到挂钩单位不少于2次,严禁从所挂钩单位领取任何报酬或福利补贴。对考核不合格的特派员,将实行“召回”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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