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突出五大导向完善考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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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殷铖君)今年以来,云南省保山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县区、市直、市管学校、市管医疗卫生机构、市属国企5个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该市突出五个考核重点,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突出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强化以德为先的导向;突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视问题、找准问题、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问题的能力,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导向;突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成效,强化促进科学发展的导向;突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情况,强化依法办事的导向;突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表现,强化改进作风的导向,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着眼于增强考核针对性,该市综合考虑各类、各行业的职责要求和现实条件等,将考核对象分为县区、市直部门、市管学校、市管医疗卫生机构、市属国有企业5类,分类制定考核办法。将领导干部分为正职、副职2类,确定不同评价要点进行分类考核。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定量考核指标与市考评办每年的综合考核指标有效衔接,避免重复考核;市管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定量考核分为“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指标两项”,其中学校领导班子“职能工作目标”设置为“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职能工作目标”设置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分为“经营业绩”和“综合民主测评”。

为提升考核实效,该市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原则,采取“两测评三评价”的方式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两测评”,即对领导班子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领导班子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德和作风进行反向测评。“三评价”,即市委全委会成员或分管市领导评价,由市委全委会成员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评价,分管市领导对所分管的市直部门、市管学校、市管医疗卫生机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个别谈话评价,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意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民意调查评价,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干部群众中进行民意调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

该市坚持真考真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能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表彰,特别优秀的领导干部优先提拔或重用。对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对领导干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

jshmzzb2015-12-26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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