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邑门式”服务广纳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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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人才可直接落户

●创新创业团队最高可获千万元资助


(通讯员江组轩)日前,广东江门市印发《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江门人才总量将达到106万人;引进和培养各类产业人才达10000人以上;争取引进和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4个;省级以上领军人才10名,引进和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珠江人才计划”人选25名,全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总量增加195人。

《意见》提出,江门在“十三五”期间要重点引进和培育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技能资格等高端人才以及经认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急需紧缺人才,其中主要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特别是拥有适用专利、发明的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直接落户。

江门将为人才提供“邑门式”服务。其中包括向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发放“人才绿卡”,人才可在线申办享受更多优惠服务。人才居留落户、子女入学问题、配偶安置等服务事项,均纳入各市、区属地“邑门式”服务体系。鼓励各市、区结合当地实际,为人才提供个性化的特色服务。

对于全市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江门将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补贴额度,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00-1000万元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3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或专项工作经费资助。对于全市单位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平台的,分别给予每个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对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对新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对已开展科研项目的每位在站博士后按每年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博士、博士后或留学归国人员到江门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或成功将江门小微企业转型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个企业20万元人才创新奖励。对特别优秀的,给予重奖。对留学归国人员在江门创新创业的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经评审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对留学归国人员入选国家、省人才项目资助计划的,按国家、省资助额的1:1给予配套资助。

对获批设立的技师“名师工作室”、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10万元,并对相关名师、技能大师给予每人每月津贴1500元,享受期最长为3年;实施企业“首席技师”津贴制度,每年从企业遴选20名达到市级顶尖水平的高技能人才,授予江门市“首席技师”称号,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市政府津贴1500元。对获得高级技师后在江门工作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

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引智项目,给予引进单位最高1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江门海外专家项目获得国家、省级专项支持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的配套资金支持。

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人才工作经费,通过竞争择优方式对文化、教育、卫生、社科等领域的“专家工作室”建设进行扶持。通过项目征集和评选,对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研究项目进行资助,单个研究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以及经市选拔认定的名师、名医、名家,在江门工作期间,可享受每月500-1000元的市人才特殊津贴,享受期为3年。

5年内在全球布局10个左右“联络五邑”海外服务工作站,作为宣传推介江门和各市区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侨务和社团工作的窗口、桥梁和纽带。每年经考核给予每个海外服务工作站工作经费10万元。

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创业学院。对成功建立创业学院并得到省奖补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院(校)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在江门市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中的企业工作,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促进产业发展的人才给予奖励,个人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元。

jshmzzb2016-03-16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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