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明确容错免责情形引入第三方综合分析评估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大][中][小]

(通讯员柯志强)为营造宽容改革失误、鼓励担当有为的良好氛围,近日,福建厦门市同安区明确容错免责情形及实施程序,并引入第三方评价综合分析评估,用好的制度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该区对在改革创新、推进发展中,属于国家尚无明确规定而出现的探索性失误,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而出现的创新性失误,推进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任务实施中出现的过程性失误,同时具备符合改革方向、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旨在推动工作“四种情形”的,视情形免予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对打着改革和为民旗号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家明令禁止却有规不依的,不按客观规律盲目蛮干的,严重阻碍改革发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一律不适用容错免责情形。

同时,该区严格规范申请、调查、认定“三步走”程序,在改革发展中出现失误可能被追究责任的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可向启动责任追究调查程序的机构提出申请,接受申请的调查机构对照“四种情形”调查取证,梳理分析改革探索失误的历史背景、原因、过程、造成的后果,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引入非官方第三方评价机制,探索制定竞争性标准,遴选专业咨询研究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强化专业支持,注重在调查过程中充分听取有关单位及党员干部个人的意见,并广泛征求媒体、公众意见,予以综合分析评估。最终以联席会议形式,由纪检、组织、财政、发改、审计、法制等部门集体研究确定免责处理意见,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依法依规实施。

jshmzzb2016-04-22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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