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淄川区“三集中三规范”一揽子解决村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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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赵硕)为构建规范有序的乡村治理机制,今年以来,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推行以“集中议事、集中学习、集中评议,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三集中三规范”工作法,把村级事务集中起来一揽子解决,成为镇党委强化政治引领、村居实现民主自治的有效载体。

各村居每年分别在1月、4月、7月和10月召开1次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重要支出,讨论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学习各级涉农政策信息和工作方法;集中评议村居干部工作业绩、党员作用发挥情况,评议低保、医疗救助、困难党员等特定群体和先进典型。参会范围可根据需要拓展到驻地企业、社会组织、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

为确保效果,在内容上,该区设计了开展党性教育、报告季度工作打算、发展党员等12项规定议题和土地调整分配、旧村改造、房地产开发等16项自选议题,规定议题一个不少,自选议题可灵活确定。在程序上,分党务、村务、财务、其他4类编印了《村居工作规范指导手册》,作为村居干部开展工作、党员群众讨论表决重大事项的重要依据,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全程参加会议讨论,监督指导村居干部严格按照程序步骤规范操作。在监督上,强化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和村民代表内部监督;每月1次公开财务收支明细,每半年1次向村民代表和党员发放村务财务明白纸,强化群众监督;每年排出审计计划,既审计村居财务账目,又审计村居干部履职用权;严格落实村居重大事项决策前乡镇预审把关、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监督指导等制度,加强上级对决策全过程的监督。

jshmzzb2016-10-14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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