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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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最近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高公务员科学化管理水平。

  据了解,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对于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平时考核对象主要是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对领导成员的平时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坚持分级分类,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以及在完成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现实表现。机关绩效考评目标任务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可根据年度考核的内容,结合实际,设计平时考核指标,并动态调整。

  《指导意见》指出,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平时考核所占年度考核总分值应不低于60%。平时考核由“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构成,其中“德”“勤”“廉”为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占平时考核总分值的40%。“能”与“绩”为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等方面,其中“能”占平时考核总分值的20%,“绩”占平时考核总分值的40%。

  此外,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满意度测评工作,普通群众也将参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对行政执法类、政务服务类人员分期分批次进行满意度测评。还将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平时考核情况。

jshmzzb2016-11-21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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