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武鸣区建澄清保护机制为敢干的人兜住底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大][中][小]

(通讯员王雪琼)近年来,南宁市武鸣区建立容错免责、保障改革创新的长效机制,支持和鼓励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敢闯敢试、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宽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失误,激发其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为鼓励党员干部大胆探索、敢于担当,形成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环境,该区明确五种情形可免责,对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和损失(“一票否决”事项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工作措施的组织实施经过前期调研、制定方案、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民主决策等程序,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改革创新经过公众听证的;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违规谋取利益的;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主要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其他可以容错免责的事项。着重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为干部松绑解套,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

该区建立澄清保护机制,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改革创新解除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妥善处理涉及改革创新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信访部门对涉及改革创新的信访举报,要从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的角度去把握,集体研判、认真甄别、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及时消除信访负面影响,属实名举报,查无实据或有轻微违规行为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要按规定向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书面反馈结果或结论;属匿名举报,但线索不具体、不属实的,按照中纪委信访线索处置办法规定予以了结处理;已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消除负面影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在举报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中伤、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为进一步完善免责情形的认定程序,防止免责政策被滥用,该区规范免责认定程序,细化申请、核实、认定等环节,建立规范容错免责的具体程序,相关单位和个人因改革创新失误受到追责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免责申请。所在单位党组织按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纪检监察机关依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出具书面调查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纪政纪规定进行认定,是否给予免责,及时反馈书面认定结果。通过规范程序,不让被容错免责者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不必要的影响,同时防止容错免责成为违纪违法的挡箭牌。

jshmzzb2016-11-21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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