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维施策抓严基层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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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严肃组织生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落地”的重要切口,通过强化制度、活化方式、严化责任,引导各级基层党组织把自身建设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建制立矩促规范。制定下发《关于严格基层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对经长期检验、行之有效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予以进一步固化完善,并明确规定每年基层组织生活的主题内容、活动频次、活动方式等具体要求。与此同时,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建立运行党课质量评议机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三联系”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下级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与党员定期恳谈制度,为组织生活制度在基层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丰富方式强活性。坚持将调动党员积极性作为重点考虑,借助QQ、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组织生活,让党员一起设计、主动参与,改变活动空间,到基层一线“看、思、议、讲”,增进组织生活与实际工作的融合度。针对非公企业和农村流动党员工学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创新开展“班前会后5分钟”、“晚上30分”、“周末一小时”、“农闲半日”等组织活动,既注重长久长效、又不耽误生产进度。同时,将提高组织生活开放性作为重要手段,坚持城乡统筹、优势互补,打破组织界限,推动“组织生活联过、支部活动联搞”探索建立城乡、村企支部结对共建的组织生活新方式,切实增强了基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下压责任抓落实。明确区镇、部门(工)(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审议把关所辖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方案,带头参加、全面把控组织生活质量。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对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将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下抓一级、上究一级”,成立基层组织生活专项督查组,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并对不经常组织活动的支部书记和不经常参加活动的党员予以组织处理。(赵勇、吴建华)

jshmzzb2017-03-29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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