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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一标准两清单”规范中小学党建 | |||||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大][中][小] | |||||
本报扬州讯 (通讯员扬组轩)近年来,江苏扬州市以“一标准两清单”规范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引导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学校治理、团结动员教职员工和学生、推动学校改革发展。 扬州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制定《扬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标准》共六章30条,明确了党员教育、党员纪实管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统一活动日等具体要求。还制定了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中小学党务工作者主要任务清单,用责任制管住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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