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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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宿迁讯 (通讯员 许建李毅)近日,江苏宿迁市印发了《关于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实施意见》,从高度谋划人才布局、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等12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意识,筑牢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

实施“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引才范围拓展到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项目给予资助,加大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力度并给予资助。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2年内在宿落户且符合“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条件的,直接纳入资助范围。对于企业等用人主体引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按照学历层次发放相应购房券,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

实施“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定期开展拔尖人才增选工作,全市动态保持1000人以上,给予一定经费补贴支持。大力培养乡土人才。计划到2020年,全市培养乡土人才20000名以上,其中纳入“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资助培养100人以上。加强科技企业家队伍建设。探索推进领军型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产业副校长、产业教授,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联系制度。

实施“工匠培育工程”。在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宿迁工匠评选活动,遴选“宿迁大工匠”5人、“宿迁工匠”50人。支持企业引进技能人才。按照技能等级发放购房券,其中具有一流技术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纳入“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资助。支持企业培育技能人才。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给予相应补贴。

积极推进人才金融创新。充分运用各类投资基金。建立规模2亿元的产才融合发展基金,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拓展人才贷款服务。加大“人才贷”发放力度,其中人才“消费贷”可达30万元、“企业贷”可达500万元。

jshmzzb2019-02-01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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