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门市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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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务员选调;

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面向全市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

市投资服务中心、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市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面向全市全额事业单位人员选调;

市文化馆面向全市全额拨款及差额拨款事业人员选调。

  二、选调计划、职(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2.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见习期、试用期可不定等次);

    3.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须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满3年(含见习期、试用期),其中,区镇公务员、事业人员报考者须在区镇相应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含见习期、试用期)(团市委岗位可不受此限);

   (二)具体选调计划、职(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七楼东北角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登陆海门党建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及报考职(岗)位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等。同时,报名者须出示所在区镇、市直部门党组织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职(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选调设开考比例为1:2,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此职(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3.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所有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面试成绩达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入围考察人选在海门党建网公示。

4.考察

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进入考察程序后,如有考察对象放弃等情形,其他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确认人选、录用

  由选调单位提出拟选调建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如选调单位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岗)位可空缺或相应减少选调计划。录用人选在海门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1261500、82222611(市委组织部)

             82269292、8210056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19年海门市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岗)位表

    2. 2019年海门市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2019年海门市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岗)位表.xls
2019年海门市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jshmzzb2019-06-05浏览([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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