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南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 根据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度南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办发电〔2020〕27号)要求,南通市委、市政府将评选表彰一批2019年度南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南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市人民法院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税务局 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滨江街道 海门港新区(包场镇) 四甲镇 正余镇 海门街道城兴村 三厂街道新东社区 海门工业园区大石村 余东镇富民村 二、南通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丛茂琪 市发改委 张国华 市公安局包场派出所 徐 钢 海门工业园区镇南村 蔡锦洪 市人民医院 高 瑜 市发改委 王华琴 市投资服务中心 严 勇 市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解向勇 市排水管理中心 刘 强 正余镇 黄 霞 临江新区 李建章 悦来镇悦来村 林 敏 海永镇永北村 刘 杰 三厂街道中兴村 施春伟 海门港新区凤飞村 陆 璐 常乐镇如意村 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6日。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委组织部综合考核科联系。联系电话:0513-82226693;联系地址: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海门市委组织部(邮编:226100)。 |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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