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大学生村官多元发展、有序流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10名国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面向南通市海门区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且符合条件的2008年至2017年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2.认同用人单位发展战略、管理模式及企业文化;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南通市海门区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国企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七楼东北角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登陆海门党建网下载《2020年南通市海门区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国企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职(岗)位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等。
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招聘设开考比例为1:3,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不开考。核减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海门党建网(http://zzb.haimen.gov.cn,下同)公告。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由区委组织部、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11月21日(星期六)下午16:00-17:00到区行政中心074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阅卷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下同)。不足1:2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在海门党建网公告。
2.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区行政中心0746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领取《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门党建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进入考察程序后,如有考察对象放弃等情形,其他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海门党建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本次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93007(区委组织部);
0513-82825000(区国资办);
监督电话:0513-89282662(中共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