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政治关爱和政治引领。完善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 定期开展深入访谈、慰问、体检、疗养、沙龙等活动。组织举办 高层次人才研修班,注重吸纳高层次人才进入 “两代表一委员” 队伍,强化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完善人才荣誉制度,褒奖各类杰 出人才,大力宣传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成果和先进事迹,积极弘 扬创业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鼓励创新 的浓厚氛围。 2.放开落户限制。人才落户“零门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 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 (往) 届毕业生,将户口从南通市以外迁 入海门城镇地区的,取消住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 业。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手续和就业报到手续,毕 业生可持报到证直接到招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统筹推进人力资 源服务信息化,建设线上申报办理落户、异地就业、档案转接收 等手续的综合服务平台, 实现就业手续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3.构建人才安居保障体系。推进人才安居工程,科学确定 人才公寓建设任务,建立从“一张床”到“一间房”再到 “一套 房”的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毕业学年在海见习、实习的高校学 生可由所在企业通过南通市人才公寓信息管理平台申请人才公寓。在我区就业且无住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具有全日制 大专 (或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以上学历 (或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技能等级) 的毕业生,均可由所在企业通过全市人才 公寓信息管理平台申请人才公寓, 三年内给予一定金额租金补贴。持续完善人才优先购房制度,对新取得预 (销) 售许可的热 点楼盘,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住房的 30%, 用于优先满足人才家庭首次购房。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保满 6个月,具有本科 (或技师) 以上学历 (或职业资格) 的就业创业人 才, 个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住房(无购房记录) 的, 可以享受一次优先购房政策(每个家庭限购买 1 套住房 ),到“十 四五”末, 确保人才安居保障率达 100%。 4.打造青年和人才专属生活环境。持续对人才公寓进行提 档升级,在社区内提供快递寄取、图书借阅、咖啡屋、健身房等 “一站式”服务设施,对青年和人才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 施, 提升来海青年和人才的生活品质。积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打造单身青年专属信息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读书分享会、素质 拓展、户外郊游、“缘·东洲愿”等多元多样的婚恋交友活动。在 青年人才集聚的商圈、园区等地建立人才驿站,为异地求职的高 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的青年人才提供免费定点住宿( 一 年内 2 次,每次不超过 7 天 )、就业指导、社会融入等系列服务。 5.定制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和人才 发放“东洲英才”服务绿卡,提供涉外协调、住房安居、配偶安置、证件办理等集成服务。享受专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每户 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我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四 倍。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才,其子女在海门就学,可按人才需求享 受“绿色通道”;持卡人才及其配偶的父母,年满 60 周岁且入住 我区养老机构的,可按照每名人才最高 2000 元/月标准享受父母养老补贴,补贴期不超过五年。对年满 60 周岁的高层次人才, 符合条件的,另给予康养津贴、保险购买、专属“家庭医生”配备、疗休养等政策支持。 本意见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 区政府办商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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